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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东京5月17日电(记者刘军国)日本那霸地方法院17日决定对2010年中日撞船事件的中方船长詹其雄撤销公诉。日方撤销公诉的理由是:起诉书未能如期送达。
詹其雄因在钓鱼岛附近海域驾船撞击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“水城”号,被日方以妨碍执行公务等罪名强制起诉。
那霸地方法院基于《日中刑事互助条约》,委托日本法务省递送起诉书,但因为起诉书未能在两个月以内(即5月15日前)送达,根据日本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该起诉已经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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